清洁绿化管理程序
1.0 目的
通过对清洁/绿化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确保管辖区域内公共环境整洁卫生和绿化的造型美观。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的管理。
3.0 职责
3.1 环境卫生部保洁班负责辖区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
3.2 环境卫生部绿化班负责辖区内绿化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3.3 环境卫生部主管负责对清洁/绿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3.4 环境卫生部经理负责对清洁/绿化工作的抽查和验收确认。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清洁/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0 工作内容
4.1 保洁/绿化工作计划的制定
各单位按照《保洁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服务工作规范》制定《绿化养护月计划表》,明确保洁/绿化的范围、质量、频次、时间等要求,形成保洁、绿化工作计划。
4.2 保洁/绿化工作的实施
保洁班、绿化班分别按照《保洁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机具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要求和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公共环境进行日常的清洁、保洁、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3 保洁/绿化工作的检查验收
4.3.1 环境卫生部保洁班、绿化班主管每天对保洁/绿化工作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洁/绿化的质量。
4.3.2 环境卫生部经理对保洁/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4.3.3 督导员每日对保洁、绿化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时立即要求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进、监督、检查和验收,在《督导意见书》上签字和注明有关情况。
4.4 审核汇报
4.4.1 督导员每天将《督导意见书》交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和签名确认后,报全质办汇总、分析;若重大或疑难事件必须呈报集团负责人,督导意见书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5.0 相关文件
5.1《保洁服务工作规范》(WI-7.5.1-11-01)
5.2《绿化服务工作规范》(WI-7.5.1-11-02)
5.3《绿化机具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WI-7.5.1-11-03)
5.4《物业管理服务检查程序》(QP-8.2.4-01)
6.0 记录表格
6.1《机器维修保养记录表》(QR-7.5.1-10-01)
6.2《绿化养护月计划表》(QR-7.5.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