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一楼也交电梯费? 物价部门应细分物业收费
“像我这样住一楼的从来都不用电梯,说准确点也可以一辈子也不用电梯,物业却要求照交费用,太不合理了。”昨日,家住洪山区紫菘枫林上城小区5栋2单元101的业主小严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为什么住一楼却要和其他楼层业主交一样的电梯费?而物业方面则认为,物业收费只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应的物业服务协议进行的。
业主:
没用电梯每月却要交电梯费
小严所在的楼栋共18层,他住一楼,物业费和其他楼层一样都是1.2元/平方米,其中电梯运行维护费占0.5元/平方米。“没用过电梯,每个月却要交六七十元电梯费,觉得心理不平衡。”小严说,他曾以收电梯费不合理为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费,结果物业就停了他的水,停了他的门卡及对讲等服务,后来补交了钱才完事了。
记者询问了多位小区业主,关于自己所在小区的一层住户是否交电梯费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洪山珞桂小区对一楼业主的物业费按0.5元/平方米收取;二楼及以上的则按0.8元/平方米收取,一楼费用相对便宜;山泉居小区对小高层的一楼业主也收取同样物业费,包含电梯费在内为1.3元/平方米;银海雅苑小区的一楼为架空层,也是电梯起始的位置,离地面最低的二楼住户也同样需要缴纳电梯费。
物业:
减免一楼业主电梯费不合规
针对类似小严这样业主的质疑,紫松枫林上城小区所在的物业管理负责人袁经理谈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小区在一楼的物业收费上便宜几毛钱,从个人角度看业主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紫松枫林上城小区现在条件不成熟,因为不收或减免电梯费现在还不合规。”
袁经理向记者谈了几点理由:首先,电梯是属于小区的共用设施,是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全体业主对公共设施既享有所有权,同时也必须付费尽维护义务;其次,1.2元/平方米的收费是按照业主和物业签订的物业前期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中包括符合武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0.5元/平方米的电梯运行维护费,协议是法律文本具有合法效应;第三,小区一楼80多户业主倘若都不交这部分费用,二楼甚至三楼的业主会不会也依此类推,“担心放开了会打破现在的平衡,影响对业主的服务。”第四,要实现小严这样业主的要求,必须走法律程序,经过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全体业主的同意,拿出少收或免收一层业主电梯费的共同意见,然后再与物业重新签订服务协议。“但目前小区业主入住数量不够,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还必须等。”
物价部门应当细分物业收费
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运行维护费,各方说法也不一致。市民王勇认为,“运行维护费”实际上包括运行费用(相对业主是使用费用)和维护费用两个部分。按照物权法等法规,一楼业主对电梯享有所有权,因此应该缴纳维护费。另一方面没有使用电梯,因此不应该缴纳运行使用费。“物价部门应该在物业收费问题上进一步细化。”
有法律人士表示认同王勇的看法。“其他城市对于这一问题也各有各的具体规定,这属于具体操作层面的事情,并不在法律法规控制的范围内。”这位法律人士举例说,苏州市就规定,如果住宅楼带有地下一层(也就是负一层),一楼住户必须缴纳电梯使用费,反之,一楼住户则不用支付电梯使用费,但是必须承担电梯的维护更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