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只卖不租 汽车刮蹭丢失 解析小区停车难

iwuye.com 2009-06-15 11:14:07

时代奥城12万元车位只卖不租 ,业主汽车被拒小区门外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共鸣。许多人说,随着私家车拥有量日益增多,各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着车多位少的情况,也随之产生了不少问题。

近日,记者根据北方网网友反映的情况,采访了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张俊梅、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云,为网友集中解析住宅小区容易产生纠纷的三大停车问题。

问题一:车位只卖不租业主汽车被拒小区外

时代奥城小区,物业规范小区道路,非规划车位不能继续停放汽车。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时代奥城,看到小区门外的道路上,停放着十几辆汽车。"目前,一些业主表示承担不起购买地下车库的费用。在小区内规划车位满员的情况下,他们将汽车停在了小区外面。"时代奥城物业负责人张铮表示,对于这个问题,14日,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了协商,物业公司将配合街道,尽快帮助业主成立委员会。届时业主委员会将和开发商进行协调,商讨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办法。

"时代奥城业主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云告诉记者,近几年,私家车拥有量逐渐增加,许多业主都将汽车停在了小区的公共道路上,占用了部分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许多小区的物业公司出于保障业主安全的考虑,都会要求业主将车停在规划车位上。"物业公司整治小区道路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开发商、物业公司拟定的停车费用也要让业主能够承受得起。希望开发商、物业和业主积极沟通,共同商讨出能让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问题二:每月交纳停车费汽车损丢谁来赔

许多车主都有这样的经历,不知何时,汽车就被刮了两道划痕。

现如今,住宅小区都实行了物业管理。对于业主的汽车,一些物业公司也收取一定管理费用。许多业主询问,在有物业公司看管的情况下,汽车如果被刮蹭或者丢失,能否获得赔偿?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张俊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缴纳场地占用费。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张俊梅解释说,大部分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都是场地占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不负责汽车刮蹭或者丢失的赔偿。如果业主要求物业公司保管一辆汽车,那么该公司需要专门安排人员去看管,这样的保管费用自然比场地占用费用高许多。目前,很少有业主要求签订保管合同的,所以大部分丢车或者刮蹭的现象,都由业主自行承担。

这样的划痕让汽车"受伤",让车主心疼不已。

郑晓云律师说,对于汽车丢失问题,车主能否获得赔偿的关键在于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车辆保管合同,还是车位租赁合同。比方说,如果车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场的安全"的条款,而且物业公司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是个相对封闭的场所,物业公司职守人员对于业主车辆的出入凭停车证进行严格的管理,那么合同实际上是保管合同。因此,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三:有人私自装地锁其它住户怎么办

美泉新苑小区公共场地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地锁

网友孙于说,河西区美泉新苑小区内,

许多业主私自圈地装车位锁

,造成其它业主无法正常停车。这种情况违法吗?

15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看到,部分公共道路地面已被地锁横七八数地划分开来。在美泉新苑三号楼旁边的树上还挂着"外车禁入、损坏自负"金属牌。

家住二号楼的顾素文大娘告诉记者,该小区前三排楼有200多户居民,小区内规划的车位却不多。再加上小区外不少商户也将汽车停放在小区之内,造成停车难矛盾日益突出。不仅出现私家车堵塞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的现象,还有业主为此产生纠纷。

对此,河西区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北方网《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策做贡献》专栏回答该业主说,小区内私装地锁问题,不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区政府已责成挂甲寺街通过居委会与美泉新苑小区物业取得了联系,物业将找到占地居民进行说服教育。此外,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许多小区都悬挂着"外车禁入、损坏自负"这样的标志牌

击水律师事务所郑晓云律师说,小区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个别业主不能据为己有。这种私自占有的情况肯定违法。应该由物业公司拆除业主私装的地锁。如果私装业主拒绝配合,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可以"排除妨碍"为由向法院起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如果业主委员会不行使起诉权,其它业主可以代理行使起诉权利。

住宅小区车多位少规划建立停车设施

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着车多位少的现象

据了解,天津市普遍存在着车多位少的情况。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张俊梅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今年年初进行的调查报告。在全市竣工的1214个新建商品住宅中,市内六区平均5.35户家庭拥有一个车位。而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一季度末,天津市汽车保有量已增加至每百户9.5辆。

根据统计出来的数字进行对比,现有车位数不能满足停车需求。张俊梅说,在一些中高档小区,几乎每家都有汽车、甚至拥有2辆以上的汽车。随着汽车拥有量继续增加,停车难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张俊梅建议,在现有大型住宅区周边,多建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上的停车楼。在已经入住的住宅小区内,不影响消防通道情况下,建设立体停车楼。在建或规划的住宅小区,根据目前情况调整车位比例,适当加大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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