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单元门夹断手指 居民状告物业获赔偿
物业之家
2011-04-15 13:28:30
近日,松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物业公司对张大娘夹断手指一事负有一定的责任,赔偿张大娘医疗费、护理费等2500余元。
据介绍,去年冬天,张大娘外出散步回家时,发现因为天气寒冷,单元门的闭门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关闭。考虑到如果不关单元门,楼道里既不安全又无法保温,张大娘想把单元门关死。由于单元门内侧没有把手,张大娘便拉着单元门的边缘关门,没想到,右手中指竟被门锁夹伤。张大娘赶紧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手中指末节离断伤。
张大娘认为,物业的职责就是让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障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物业没有对冻坏的单元门及时进行修理,才导致“生病”的单元门夹伤自己,物业应该对自己负部分责任。而物业公司对此不认可。张大娘便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娘损害的发生虽是其自行关门时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所致,但物业作为服务企业,未能及时修理存在故障的单元门,违反了法律及物业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维修、养护、管理物业共用设施的规定,对张大娘手部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判决物业赔偿张大娘2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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