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空地划车位收费 物业公司此举是否合法?
物业之家
2012-07-30 09:20:34
答复:商品房出售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按照我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有关共有财产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和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将小区内的空地变更为停车位,并实行停车收费,属于重大事项,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和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便擅自圈地停车并收取费用,则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们可委托业主委员会出面交涉,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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