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小区业主交了保管费车被盗 状告物业获赔8800元

物业之家 2014-12-01 20:43:51

交了保管费,车却被盗了。今天,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物业公司赔偿唐某车辆损失共计8800元。

唐某居住在合肥市某小区,2010年3月份,与安徽省某物业公司达成口头车辆保管协议,并支付一年保管费180元。2010年12月16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唐某车辆被盗。后向警方报案,车辆至今仍无下落。

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物业公司赔偿唐某车辆损失共计8800元。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