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欠债逃避,业主财产遭抵押
物业百晓生
2008-08-02 08:00:00
租户欠债逃避责任 业主财产竞遭抵押
某小区一天来了几位探房某栋某室的访客,由于感觉到来者神情不善,恐有意外,验证放行后便由班长暗中对访客进行监控。
只见访客来到门前,为首者竟掏出钥匙径直打开了门,班长当即上前制止,据访客讲:该房业主欠他们钱,愿用房间内的物品作抵债,钥匙是该业主给的。
处理过程:
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和安全,管理处马上根椐业主资料打电话求征。该业主一听连忙叫管理处给予财产保护,随即急匆匆地外面赶回。待双方一见面,来访的债主傻了眼,连说此业主非彼“业主“
原来,该业主已将此房连家仫整套出租,而且还嫌在管理处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麻烦,谎称租户是自己的表弟从而未执行管理处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结果租户在处面欠人钱款,用房屋内的物品抵债后想一走了之。
管理处当即证实在场的才是真正的业主,而该业主也再三强调欠钱的是租户,无权处理自己房间内的一切物品。最后债主在管理处的劝阻下只好悻悻地走了。
案例点评: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管理处也发生过:几个人要搬东西外出,又拿不出业主的授权,管理处主任要求他们找业主或由业主亲自打电话求证后才能放行。不一会,就有一个自称是业主的打来电话,说是自己同意搬出的,请管理处给予关照,管理处主任没有轻信,说既然你是业主,请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对方却吱吱唔唔无应以答,可见是刚才搬东西的人的同伙假冒业主来行骗。
物业管理工作,就是要有责任心,对不正常的现场脑子里要多画个问号,要敢于怀疑一切,只要我们真心为业主着想,从保障业主的利益目的出发,相信大多数业主是愿意支持和配合我们工作的。
从此案例中同时看出:业主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及时更新,出租登记手续是否完善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如果当时无法联系业主,那事情就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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