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楼跃层住户是否应承担电梯运行费吗?

物业百晓生 2008-09-18 08:00:00


【案例简介】

某大楼底层与二层设计为跃层,底层无总门,总门在二层。这些跃层的业主除搬运家具和大件物品使用电梯外,平时不乘电梯直接通过扶梯上下。因此,这部分跃层的住户根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费的规定拒付电梯运行费。

【分析解答】

根据沪房地物[1997]954号文《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中的规定,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费。结合本案实际发生的情况,对于底楼的跃层住户,如果底层有总门进出,可仅按二层部分建筑面积分摊运行费。

本案中底层与二层为跃层的住房,因底层无总门进出,进出全部靠二楼总门,使用电梯的机率与一般住宅的二层住户相同,故可将底层也视为二层,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分摊电梯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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