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客制度(十三)

物业百晓生 2013-06-02 16:30:00

酒店会客制度(十三)

一、前厅会客制度

1、凡来酒店会客的访客需填写会客登记单。

2、登记时要按规定项目填写清楚。

3、来酒店的访客不准将易爆物品、烟花爆竹等带入酒店和房间。

4、来酒店的访客需在晚11点之前离店,晚11点以后不准会客,特殊情况需经大堂经理同意。

5、以上规定由前厅和保安部共同负责。

6、保安部要密切注视进入大堂人员,如有可疑人员,应主动对其进行查询。

7、酒店及公安部门规定,在晚上11点时谢绝访客到客房地区,如发现有非住客要到客房地区,保安人员应主动而有礼貌地查询并委婉拒绝,特殊情况由大堂经理决定并记录。

二、员工通道会客制度

1、凡来酒店联系业务(包括供应商、施工单位、行政办事人员)或会见员工的来访者应从员工通道登记后进入酒店,因故已不在酒店工作的原酒店员工一律登记会客。

2、登记时按照项目填写清楚。

3、来酒店的访客不准将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等带入酒店和房间。

来访的客人经保安部与被访部门联系后,由被访部门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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