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本体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1、目的
不断地对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进行养护和修缮,保持及恢复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安全、功能完善及外观完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工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及定期的工程巡检工作,并填写《定期工程巡检纪录》。
3.2工程维修主管或班长负责一般性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质量控制、检查验收及回访工作,并填写相关质量管理记录表格。负责每周一次的工程巡检工作,并填写《定期工程巡检纪录》。
3.3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份制订本大厦下年度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年计划及每月底制订下月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月计划,并报管处经理审核、审批;负责对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每月、每季、每年一次的工程巡检的组织工作,并填写《定期工程巡检纪录》。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对《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的审批及检查督导工作。
4、工作程序
4.1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程序
4.2业主(住户)有偿维修管理程序
4.2.1由业主(住户)向管理处大堂值班经理提出报修申请。
4.2.2客户服务部填写《维修登记表》,发出《业主报修委托单》并转工程部主管处理。
4.2.3工程维修主管或班长派工,并填写《业主报修委托单》相应内容。
4.2.4维修工带上《业主报修委托单》,10分钟内准备好工具箱,其内容包括两种规格
的管钳、扳手各1把,钢丝钳、十字、一字螺丝各1把,水胶布2卷及针对维修项目备用配换零件若干,干净毛巾1条、干净工作手套1副、塑料袋1个及鞋套上门维修,首先按门铃(敲门),向业主(住户)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住户)报价,经业主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4.3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范,注意安全。
4.3.1维修完毕,请业主(住户)验收,对业主(住户)不满意之处应尽力改善,验收后,请业主(住户)在《业主报修委托单》上签下意见并签名。
4.3.2维修工把《业主报修委托单》交工程部班长签名后转交客户服务部。
4.3.3由客户服务部预约业主(住户),并安排房管员带《业主报修委托单》上门回访。
4.3.4房管员将回访情况填写《业主报修委托单》并反馈客户服务部,《业主报修委托单》(一式两联)分别转送工程部归档以及客户服务部收款员作月底扣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