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十三)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十三)
为宏扬正气,加强企业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奖励有章,处罚有据,特制订本条例。
[1奖励
员工奖励分为以下三种:嘉奖、记功、一次性重奖。
1、嘉奖
嘉奖一次发500元奖金以资鼓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嘉奖。
①对管理制度或技术方面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②在工作中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③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④发现职守以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处置避免损害者。
⑤其它理应受到嘉奖的行为。
2、记功
颁发奖状,归入个人档案,发2000元奖金以资鼓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记功。
①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公司损失者。
②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有功者。
③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增加利润者。
④为公司争取特殊权益者。
⑤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3、一次性重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性重奖。
①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数额10万元以上),奖励额度为1%。
②为广开门路开拓新项目,无论是公司内部或是外部人员联系来的新项目都给予同等的奖励,奖励额度为总投资的1‰-1%。
[-2处罚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声誉,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公司为确保执行处分时,能尽量公平,特设有正式处分程序,使员工对自己的偏离行为作出反省,并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力求改进。
员工的处罚分为四种:警告、记过、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
a、犯轻微过错者,予以警告并每次处罚50元,并从其当月工资中扣发。
b、犯严重过错者,予以记过并每次每项处罚500元,在当月工资或后续工资中扣发。
c、任何一项严重违纪行为,对行为人予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并且无须给予事前通知及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d、无薪停职,如员工被涉及到刑事或经济审案中,本公司将先予无薪停职,并根据审判结果作出决定。
(一)轻微过错
1、未取得上级人员同意,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而事后又不能作充分说明。
2、公司工作时间内,行为不检,如嬉戏、大声说笑、大声吵闹、玩乐器或收音机等等。
3、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齐。
4、不遵守安全守则。
5、工作欠负责任。
6、随地吐痰或随地抛弃废物。
7、脾气急躁,无法自制或作出与员工身份不相称的行为。
8、个人仪容不整洁。
9、谈吐粗鲁或污言秽语。
10、服务工作态度欠佳。
11、工作效率欠佳。
12、隐瞒或不理会投诉。
13、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标志或穿拖鞋背心上班。
14、工作中经常出现轻微错误。
15、工作时间经常接听私人电话,且经常超过3分钟以上。
16、因疏忽而损坏公司财物。
17、其它相应过失或过错。
(二)严重过错
1、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酗酒滋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
2、在公司范围内发生非属娱乐性质的赌博。
3、上班时间打瞌睡或睡觉,怠忽工作。
4、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以内。
1、擅离职守。
2、故意减低工作效率,故意玩忽职守或故意拖慢工作进度。
3、不遵从公司安排之上下班及膳食时间。
4、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5、蓄意破坏本公司的物品。
10、采购物资时,弄虚作假、质次价高。
11、未经批准,私自配制不应掌握之钥匙。
12、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公司经济和声誉损失。
13、拾遗不报。
14、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
15、收取或暗示收取工程建筑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金钱回扣、物品或其它利益好处。
16、接受工程建筑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宴请(除公司批准同意外)。
17、窥探、泄露、传播公司之商业秘密。
18、作出不道德行为,言行猥亵,作出涉及刑事罪行之行为。
19、背后议论上司或同事,影响工作和员工团结。
20、未经批准,擅自召开会议或参与任何集会。
21、擅自标贴煽动、诽谤、虚假的文件或通告。
22、制造或传播谣言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公司及其他员工之声誉及员工之间团结。
23、任何其它足以破坏公司秩序并有损公司及员工名誉地位之言论及行为。
24、篡改或伪造公司文件、记录或票据等。
25、提供虚假之资料及报告。
26、收取或付出金钱或物质等代价,以求取得或代为安排晋升较好之工作岗位。
27、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声誉和经济受到轻微损失。
28、对上级指示或期限命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利益。
29、未经许可擅自外出,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30、未经批准,在外单位兼职或从事其它商业活动。
31、在公司内或工作场所吵架。
32、打听他人薪资或奖金。
33、其它属于严重过错的行为。
(三)严重违纪
1、触犯刑事法律。
2、对上司、同事、下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及相互斗殴。
3、故意犯上或不服从上司合理之工作调配。
4、工作中出现重大渎职行为或重大过失。
5、接受贿赂、营私舞弊致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假公济私、损公利已,蓄意谋求个人利益之行为。
6、私藏或泄露上级部门
或业务单位或本公司之文件、资料、图纸或信息等商业机密。7、盗窍或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或商业机密(包括文件、资料、图纸或信息等)。
8、搬弄是非,严重破坏公司员工团结或影响公司声誉。
9、图谋不轨,存在影响公司生存的危险。
10、在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参与吸毒。
11、获二次书面警告或记过后再次触犯规定的。
12、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13、侮辱、诽谤或殴打上司、下属或同事,煽动或教唆他人与上司、下属、同事打斗或参与上述之打斗。
14、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物品。
15、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声誉和经济受到重大损失。
16、违反公司印章管理使用规定而致公司重大损失。
17、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