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名片、图书、工作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百晓生 2015-06-10 12:00:00

物业公司名片、图书、工作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名片、工作证的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片、工作证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名片、工作证印制,图书购置的审批。

3.2行政部主管负责名片、工作证、图书管理工作的监督。

3.3行政部文员负责名片、图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名片。

4.1.1名片印制的权限:

a)公司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及采购员、综合部相关人员可印制名片;

b)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人员。

4.1.2名片印刷程序。

a)申请人根据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属管理处员工的,还须报管理处主任审核。

b)管理处主任审核同意后报行政部主管依据印制权限进行复核。

c)经行政部主管复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按正常手续办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的,以后的申请无须再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不同意的不予办理。

d)行政部组织印刷:

--行政部选择名片印制单位;

--按照公司名片的统一规格,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通知名片印制单位印刷了传真或电话通知);

--要求名片印制单位制版后报行政部确认方可印刷;

--行政部文员取回印刷好的名片后,通知申请人领用。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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