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物业之家 2012-09-27 20:42:38

一.员工招聘

广州X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由房产公司和XX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取录,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1.履历书;

2.学历证明文件;

3.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4.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近照三张;

6.待业证/劳务证/退休证;

7.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

1.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

2.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

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5.新聘用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7.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

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

1.根椐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推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核准,一般情况下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一律报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或根据《劳动法》条例支付加班费。

5.各部门经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当值,不得计加班费,但可适当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

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六.膳食安排

当值员工须按部门安排轮流用膳,每餐用膳时间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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