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

iwuye.com 2012-11-13 15:27:45

考勤签到

(1)员工工作日必须签到上、下班。

(2)在岗时不能做任何与岗位不相关的事情。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而未能签到的,应于到岗时签到,并注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交管理中心备查。凡是既未到的又未说明原因的,一律以旷工论处。严禁代(托)人签到。

(4)迟到: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岗者,作迟到处理。

(5)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作早退处理。

(6)旷工: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未到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提前下班者,均作旷工处理。

请、休假

1、病假

(1)病假一天以内的,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事后应提交

诊疗证明给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物业公司备查。

(2)病假一天以上的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事后应出具医院证明。

(3)突发性疾病可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事后补请假申请单及医院证明。

(4)如没有按以上程序办理病假手续,而没有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事假

(1)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助理批准后交管理中心备案,方可休假。

(2)部门负责人事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须电话向总经理助理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如没有按以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因工外出

(1)物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外出。如有外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员工外出必须由上一级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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