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同意减少中海集团应付物业管理服务总金额
6月30日,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海外发展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在中国海外大厦转让及海华五转让完成前,中海物业分别获委聘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予中国海外发展集团(其中包括中国海外大厦集团及海华五集团).
中国海外大厦转让完成后,中国海外大厦集团将成为中建国际的附属公司,中海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变成其与中建国际的持续关连交易。同样,海华五转让完成后,将成为中国海外集团的附属公司,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业也变成中海物业与中国海外集团的关连交易。
在6月30日当天,中海物业订立中国海外发展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补充协议,中海物业及中国海外发展同意减少中国海外发展集团根据中国海外发展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就物业管理服务应付中海物业的最高总金额。
此前,双方约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各年应付予中海物业的最高总额分别为不得超过4.05亿港元及4.63亿港元,而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期间不得超过2.1亿港元。而调整后的相应金额为4.02亿港元、4.58亿港元和2.07亿港元。有关上限减少的金额相等于中国海外大厦集团及海华五集团应付中海物业的预期物业管理服务金额。
同时,中建国际和中国海外集团在上述三个时间段应付的管理服务总金额为233.1万港元、430万港元、210万港元和44.7万港元、80万港元和50万港元。
此外,由于中海物业在中国海外大厦转让完成前租赁中国海外发展集团(其中包括中国海外大厦集团)拥有的物业,而中国海外大厦集团在转让后成为中建国际的附属公司。因此,中海物业应付中国海外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两年度各年及2018奶奶前五页的租金总额分别由660万港元、670万港元和290万港元降至412.9万港元、185万港元、75万港元。
而应付中建国际的租金则相应从4.8万港元、5万港元、5万港元上调至251.9万港元、490万港元和22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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