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辆小区内被盗 物业需要“买单”吗?

扬州物业网 2016-03-15 08:30

图文无关

今年2月,西区上林苑小区的张丽(化名)遇上了烦心事,自己买的电动车在电梯口的楼道内不翼而飞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回顾】

车辆摆楼道不翼而飞

业主心急向物业索赔

2月21日,西区上林苑小区的张丽(化名)发现,自己停在电梯口楼道内的电动车不翼而飞了,她心急如焚,立即向物业公司问责,认为其管理不力,并向物业公司索赔1500元。

但小区的物业人员解释道,张丽(化名)停车的区域不该放车,楼道本就是给业主走路的地方;此外,该处人来人往,也是车辆易盗区域,他们平时已经在墙上贴了警示语,但许多像张丽(化名)一样的业主却不上心,坚持将车放在此处,现在出了事,张丽(化名)就将责任推到了物业公司的身上,他们实在不能接受。

物业人员补充道,如果张丽(化名)想要看监控,让他们协助调查,他们十分乐意。

物业设指定停车区

业主楼道停车现象难杜绝

张丽(化名)的遭遇在扬城不算个案,记者走访许多小区发现,小区楼道停车的现象十分普遍。江南一品的物业负责人表示,虽然他们已经在小区内多次强调了将车放在楼道内的危害性,但有些业主还是无动于衷,依然我行我素。“主要还是这些业主没有从意识上重视这件事。”该负责人说道。

采访中,记者得知,为了减少或杜绝业主将车停放在楼道的现象,许多物业公司都采用张贴提醒、人员巡查、上门规劝等方式。花样年华的梅经理谈道,之前小区内的公寓区是这一现象的高发地带,为了尊重其他业主的意见,他们物管处特地派人上门给停车业主做工作,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还是有业主听从了物业人员的建议,允诺将车辆入库。梅经理感叹:“在各位同仁长期的努力下,这一现象才得到了有效遏制。”

“其实,针对小区内的自行车、电动车等,我们都安排了指定位置供业主停放,这些位置一般靠近门岗或者监控,能降低被盗风险,可是依然有业主只图距离远近,没有遵从我们的安排。”丽嘉物业的工作人员无奈表示,“一旦出了事,业主便又会怪到我们的头上,向我们索赔,甚至因此不缴物业费,严重影响双方关系。”

【法律回应】

车辆被盗属第三方侵权案件

物业一般无需担责

生活中,许多业主在发生此类案件后,往往喜欢将矛头指向物业公司,认为其应负相应责任,那么物业公司到底该不该为业主“买单”呢?记者特咨询了江苏省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张一军律师。

张律师表示,不管车辆放在小区内的哪个位置,一旦被盗,原则上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根据《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保安保洁、秩序维护和共用部分的管理,对于业主的个人财产、人身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和物业公司需另行约定。

“自行车、电动车等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物业公司到底要不要对业主的个人物品负责,主要看双方的合同中,有没有相关要求。”张律师强调:“如果没有,物业公司只要实现门卫站岗、定时巡查、监控完好等工作就可以了。”其中,张律师指出:“有时候小区的监控损坏,物业公司如已经报修处理,同样不需负责;还有监控中修、大修,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动用维修资金时,物业公司首先要公示,如果业主依然不表态,耽误修理,发生此类案件后,物业公司也无需负责。”

而对于许多业主认为保安工作等同警察职责的看法,张律师提出否认,“相关法律中明确界定了保安和警察的区别,在发生恶性案件后,保安只需协助警察办案即可。”

物业公司未尽职,同样要担责

那么,这类案件是不是就与物业公司毫无瓜葛了呢?

张律师表示,如果一个小区频繁发生此类案件,说明其在职责履行方面必定存在漏洞,如果业主能够收集到门卫缺岗、监控损坏,物业未报修、巡查不及时等物业公司未尽责的相关图片等证据,物业公司同样要付出相应代价。

最后,张律师建议,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而业主也要尽到自己的义务,按时缴纳相关费用,不让物业公司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扬州物业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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