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业“冤冤相报”何时了

iwuye.com 2009-12-28 09:29

物业之家讯:12月21日晚,武汉东西湖嘉禾园小区居民关先生回家发现,电表的开关被人拆掉了,他明白肯定是自己没缴物业费遭到报复。

关先生说,他不交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满。他家入住才一年,北面的飘窗就多次渗水,物业只是找人在外墙打了胶,但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因此,从今年5月起他拒缴物业费。可每个月的电费他还是照常交,因为小区没有实施“抄收到户”的改造,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本月20日、21日连续两天,他到物业交电费,可物业要他连同物业费一起缴。21日晚,无奈的他只得同意缴费,随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给他家恢复供电。

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聂经理解释,关先生家渗水的问题,他们一直在找开发商协商解决。不过“他不缴物业费,我们也没义务再帮他代缴电费。”

武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认为,物业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依法解决,拒缴物业费和威胁停电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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