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旧小区引入物业公司 明年将大变样

iwuye.com 2010-12-19 05:41

物业之家讯:厦门还存在不少老旧小区,大多没有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各种问题矛盾长期积累。明年,厦门市将启动这些小区的综合改善工程,在1月20日之前争取开工一批,上半年完成部分工程,并交付实施长效化的物业管理。昨日上午,厦门市政协副主席翁云雷带队,部分政协委员对岛内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副市长林国耀参加了视察。

改善范围:2001年以前建造无物业的老旧小区

委员们在视察中看到,2007年投用的联发新天地和1996年投用的吕岭小区,由于建立了较规范的物业管理,小区面貌和内部环境都比较理想;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间陆续建设的莲花新村,长期没有物业管理,目前只能维持基本的保洁,而治安形势严峻、违章搭盖、乱停车、公共设施年久失修等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诸如莲花新村这样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在厦门还有很多。林国耀表示,今明两年,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方面,首先将从老旧小区整治入手,将这项工作作为一个突破口。

据了解,此次老旧小区改善的范围包括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五个区2001年以前建成的、尚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和零星住宅。

改善措施:引入物业公司整治小区环境

改善工程的具体措施包括:划定物业管理区域,设置围墙,重新组织小区通行路线;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绿化整治、楼道刷白、公用事业管网整治、房屋单元电子防盗门和电子监控器的安装或改造;在改善工程实施过程中,免缴涉及的绿化补偿、破路、占道挖掘等政府规费。

实施改善工程的同时,社区居委会根据居民意愿,可采取以下几种管理方式:1、引入物业服务企业;2、由业主自行管理;3、由政府指定国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一个以上老旧小区改善工程后的物业管理;4、由社区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

街道办事处要在改善工程开始实施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工作,或完成征求业主选聘物业管理模式的表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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