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坠亡风井 家属向物管索赔140万

物业之家 2013-04-11 08:55

死者坠落的消防风井

你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蛇年春晚走红全国的一句经典台词,最近在泸州桃源物业公司身上应了验:小区业主胡老太,晨练途中离奇掉入消防风井身亡,小区物业被指“防范不力”而摊上命案;物业公司的对手——死者女儿禹竹蕊,四川某高校教授、在读法学博士,以四大理由向物业公司提出140万元的巨额索赔。

外出晨练:六旬老太命丧后花园

家住泸州桃源山庄小区16号楼底楼的六旬老太胡代珠,7年来一直有晨练的习惯。3月22日晨6点半,身穿睡衣的胡老太,像往常一样外出晨练。正读初中的外孙女,久等外婆回家为她做早餐,就是不见外婆归家的身影。

“电话也打不通,这个老太婆,今天不知道跑在那儿去了。”胡老太的丈夫禹建生,见上课时间快到,便掏钱给外孙女,“幺儿,你到外面吃碗面条算了。”据禹建生介绍,外孙女走后,他多次拨打老伴手机,始终无法拨通。大约7点半左右,禹建生便像住日一样,拿起一个茶杯,一个人外出到大梯步广场喝早茶去了。

上午11点半左右,正在喝茶的禹建生接到亲戚的电话:“你老伴跑到那儿去了哟,人没在家,电话也打不通。”“啥?这个老太婆还没回家?”禹建生赶紧回家,不停拨打老伴手机。

“当我找到家背后、与卧室一墙之隔的死角空坝——禹家种菜种花的后花园时,突然听到手机的铃声,才发现老伴躺在紧靠家墙的小区消防风井中。”禹建生回忆称,当时他立即就拨打了110和119,并通知亲友们。

中午12时许,胡老太被消防官兵从风井中救出时,急救医生诊断的结论为“人已死亡”。

离奇命案:死者坠风井原因不明

消防风井旁空地,为何成为禹家的后花园和菜地?对此,双方各执一词:禹建生称,利用墙外空地种花栽菜,是美化小区行为,并经物业公司同意;物业公司却称,禹家在消防风井旁种花栽菜,未经物业同意也无凭证,纯属业主的个人行为。

外出晨练的胡老太,为何会鬼使神差地掉入用金属百叶窗密封的风井中?由于事发地属监控死角,胡老太之死至今谜团重重。

桃源山庄小区物管负责人王连明,是第一个下到3.8米深的风井中,帮助胡老太翻过身体的人。“胡老太的身体,在风井躺得很离奇,至今令人费解。”据王连明介绍,与胡老太相处7年间,胡老太给小区居民们的印象,平时都是一个很讲究衣着的老人;那天,外出晨练的胡老太,不仅身着睡衣,且未戴假发;死者面部向下,头朝掉入方向,双手呈握拳状笔直紧贴身体。

“我帮她翻过身体时,发现她面部有少量的血,身体还有温度。”王连明表示:“胡老太的死,确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正常情况下,死者的头不可能面部朝向掉入的方向。”

警方结论:高空坠亡排除刑事案

关于胡老太如何鬼使神差地掉入风井中一事,4月9日下午,禹建生及其女儿禹竹蕊,现场为他们聘请的律师做出这样的推断演试:胡老太外出晨练途中,可能想顺便给外孙摘点青菜叶下面条用。摘完菜叶起身时,可能身体失去重心或血压上升眼花,胡老太双手本能伸向一旁的风井百叶窗想借力,不料金属百叶窗是坏的,便一头裁入风井中。“从风井中救起人时,老伴的手中还握有莴笋叶。”禹建生称:“老伴头部后脑处,有条10多厘米长的伤口。”

物业公司称,今年1月25日曾打开风井检查,当时是将金属百叶窗用镙丝加固了的。“胡老太为何能破窗而坠入风井中,至今没有一个明确、权威的说法,只有推断和猜想。”

胡老太的死因,泸州大山坪派出所给出的尸检结论为:高空坠落、头部挫伤而亡,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因此,对胡老太的非正常死亡,不属警方立案侦察范围。家属反应

法学博士三问物业公司

事发后,正在北京读法学博士的禹竹蕊,急忙赶回家中处理母亲后事。在死者家属与桃源物业公司两次协商座谈中,禹竹蕊向物业公司提出三个问题:第一、水防风井涉不涉及安全隐患?金属百叶防护窗,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第二,消防风井是否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如果符合标准,是否定期维护?第三、请问,胡代珠是如何掉进消防风井中去的?

家属基于物业服务公司“监管不力,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等有责推断,双方座谈中,禹竹蕊夫妇向物业公司提出140万元的索赔金额,令桃源物业公司无法承受。目前,双方均分别聘请了律师正在取证,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索赔140万 由四部分组成

索性140万元的依据何在?对此,禹竹蕊接受华西城市读本采访时表示:母亲身体非常健康,虽已63岁,但再活20年没问题。以母亲每月2000元的收入,20年共计48万元;母亲去世后,父亲无人照顾,需请一个保姆,每月保姆工资2000元,以10年计需 24万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丧葬费等18万元,四项共计140万元。

“母亲掉入消防风井而死亡,物业公司肯定有责任。”禹竹蕊表示:“140万元赔偿并非最终金额,双方可请相关法律方面的专家到场探讨,在相关法条法规的框架内,可再进行协商。”物业反应

法律顾问:物业非保险公司

桃源山庄物业公司摊上离奇命案,遭遇法学博士天价索赔之事,立即引起整个泸州物业服务行业的普遍关注。为此,泸州市物业协会指派法律顾问白联洲,代表协会为桃源山庄物业公司,提供法律援助。

胡老太离奇之死,物业公司该不该担责?对此,白联洲认为:物业服务公司不是保险公司,不对业主遭受的所有财产和人身损害都承担理赔责任。

白联洲认为:在“安全保障义务”法条规定下,从事保洁、保安、绿化维修等服务工作的物业公司,日益成为高风险行业。出现这种状况,既有“安全保障义务”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粗略,也有业主损失物业公司赔,物业公司“见事包”的保险理念的错位应用。

桃源山庄小区物业表示:“如果140万元的天价索赔成立,全国的物业公司,都只有倒闭一条路可走。”

物业协会今日商讨应对索赔

白联洲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承担“见事包”责任。物业公司只要谨慎、善良地履行了法定和约定之义务(不安全因素的提示、说明、劝告、协助等),即使不能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除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外,还应当结合业主缴纳的服务费水平、物业服务公司的安保能力以及有关行为的性质等予以综合考量。

据悉,今日下午,泸州市物业协会将召集相关人士,就桃源山庄小区物业遭遇天价索赔之事,紧急商讨应对之策,物业之家将继续进行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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