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物业可调价但需向业主说明

物业之家 2013-05-06 08:58

新闻闪回:没征求小区车主同意,现场又拿不出物价部门批文,物业公司上涨停车费;40余位小区有车业主集体站出来抵制。

昨日上午,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拨通了大华物业经理,向她询问小区地下车库调价一事的最新进展。物业经理介绍,4月27日,物业经理分别以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身份再次给沈阳市物业处打了咨询电话。得到的答复是:首先,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国家的归市人防办,谁建设谁收益,并不是业主的,业主只可租赁使用,那么调价就不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其次,地下车库与业主的关系只是租赁关系,物业公司有权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调价。

之后,物业经理再次咨询了市人防办,询问目前是否有新的相关规定要求调价需要得到人防办的批示?“人防办说:不需要,你们是租赁关系,再说你们现在的价格是几年前的价格,太低了,早该调了,且存有开发商的委托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协议,所以物业有权力调价,再者物业公司参考了周边的市场价格标准,属于合理的调价。”

对此,沈阳市小区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是否调价要看当初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涨价前向广大业主说明情况做好解释。

人防办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的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办不干预停车位费用的定价,但停车费的价格在物价局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都是根据周边其他小区来定价。但物业公司在调价前最好先向业主说明实际情况,征得广大业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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