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物价局召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问题座谈会

物业之家 2013-08-07 13:56

物业之家讯:为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同时促进晋城市新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衔接,晋城市物价局决定于2013年10月1日起对市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并就相关问题召集市区2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座谈。

会上,各物业企业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建议集中于以下三方面:

一是物业公司对新出台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重新征询业主意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难度较大,难以执行;

二是市区新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只是把原来其它公摊费用合并,并不是住宅物业服务费涨价,但老百姓表面看来依然是涨价,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

三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使老百姓对市区新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政策了然于胸,从而更好地推动相关制度的执行。

(供稿:晋城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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