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出台住宅物业安全防范标准

山西青年报 2014-12-04 15:49

记者从晋城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人口管理支队联合晋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制定了晋城首个 《住宅物业安全防范工作指南》(下称《指南》),以期通过明确物业公司的治安责任,推动住宅小区各项安防措施的落实。晋城市公安、住建部门还将参照《指南》对全市物业的安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那些存在安全隐患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或将受到资质降级、罚款等处罚。

据介绍,截至11月底,晋城全市入户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各类可防性案件发生将近1100起,其中半数以上发生在居民区。因此,《指南》的出台,对增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指南》要求物业公司建立健全小区物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核查进出小区的人员、物品、车辆,加强出租房屋调查登记,加强小区各项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在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时,负责报警、协助业主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破等工作。

在住宅小区安防的标准体系方面,《指南》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方面,对出入口电子门禁、视频监控探头设置、周界围墙防护设施、专人设施巡检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统一了建设维护标准。具体比如,要求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图像要达到稳定、清晰;出入口的监控图像要能清楚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和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门的左上方或右上方的厢顶部,系统应配置电梯楼层显示器。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记录、回放图像比较清楚。每月检测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等。

《指南》还完善了小区安防工作的管理制度。对公共秩序管理维护中涉及到的外来人员登记及物品出入管理,重点时段、区域巡检,房屋出租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安保人员培训和物业文明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了制度规范,明确了内容标准,确保了维护公共秩序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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