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与市住建局联合制定《住宅物业安全防范工作指南》

物业之家 2014-12-01 20:46

为进一步提升“基础警务”建设水平,近日,针对全市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的安全防范责任意识薄弱,安防措施建设滞后,物业公司履职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等问题,市公安局人口支队联合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制定了《住宅物业安全防范工作指南》,通过明确物业公司的治安责任,推动各项安防措施落实,积极推进平安小区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工作指南》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一是划定了物业公司的治安责任。规定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小区物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核查进出小区的人员、物品、车辆,加强出租房屋调查登记,加强小区各项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在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时,负责报警、协助业主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破等工作。二是统一了小区安防的标准体系。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方面,对出入口电子门禁、视频监控探头设置、周界围墙防护设施、专人设施巡检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统一了建设维护标准;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对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的完好通畅,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安全宣传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居民小区火灾预防救援机制。三是完善了秩序维护的管理制度。对公共秩序管理维护中涉及到的外来人员登记及物品出入管理,重点时段、区域巡检,房屋出租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安保人员培训和物业文明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了制度规范,明确了内容标准,确保了维护公共秩序有章可循。四是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检查方式。对物业的安防工作检查由派出所及社区民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进行,必要时与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要建议住建部门采取资质降级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目前,《工作指南》已全部下发到全市96个派出所和134家物业服务企业。(供稿:晋城市公安局)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