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实施新物业管理办法 房企要缴房屋保修金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14-12-22 14:43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新闻频道《山东新闻》报道,《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新建物业要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物业交付前一次性缴存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质量保修金余额及孳息应当及时退还。在维修资金的应急维修方面,新《办法》增加了外墙渗水、下水管道破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应急维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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