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进水泡坏地板,业主起诉物业
南京日报
2015-03-03 12:20
卧室莫名其妙进水,泡坏了木地板,家住雨花台区的一名业主为此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更换木地板的8000多元。昨天,该案在雨花台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胡敏(化名)家住雨花台某高层住宅小区。2012年,他发现南面卧室的地板非常潮湿,部分地板还有翘曲和变形。为搞清楚地板进水原因,胡敏将地板撬开,发现地板下有大量积水。最终,他不得不更换了卧室的全部地板。
小区物业公司随后也派人到现场维修。检查发现,积水是从室外空调外机放置台流入家中。胡敏推测,空调外机平台上的积水来自于单元楼落水管,落水管堵塞导致废水排不下去。因此,自己遭受的损失要由物业公司承担。
不过,物业公司称,单元楼落水管并未堵塞,平台积水是因为外挂机平台上地漏被堵住,清理地漏应该由业主负责。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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