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滑倒茶水间物业赔5.8万
法制日报
2011-03-28 11:29:23
胡女士到公司所在楼层的茶水间泡茶,离开时因地面积水而滑倒,构成十级伤残。胡女士认为,物业公司作为该楼层茶水间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总计12万余元。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该茶水间归胡女士所在公司使用,该公司人员众多,积水是公司员工造成的;茶水间的地漏与照明处于完好状态,清洁工也是按照排班定时清扫,物业公司已经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胡女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自身也有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者,未清除茶水间积水,导致原告滑倒受伤,理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对胡女士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承担七成责任,赔偿胡女士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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