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可否拒缴物业费
物业之家
2013-11-28 18:58:15
看来不交物业费,也只是某先生图省事的无奈之举,但是此举风险很高。也是在前日,武汉武昌区法院对类似案例作了判罚,判处以家庭被盗为由拒缴2300元物业费的业主周某拘留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问题来了,如果周某一口气出不了,拘留结束后,仍然拒缴物业费,难道法院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吗?显然矛盾只会进一步激化,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由于力量对比和话语权不同,往往会出现这种结局——业主干脆拒付物业费,这也最让物业公司头疼。为了保护物业公司的权益,《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了,“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交纳; 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还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法调解本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我们可以发现,通过群众调解、民事调解,是解决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的最合适的通道。但是其前提是,各个调解渠道必须要畅通和简便。在很多小区业委会迟迟不成立,居委会对物业影响力有限的情况下,业主如何找到比较靠谱,能够为业主说话,又对物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维权渠道,这才是提前化解矛盾,降低司法成本的关键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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