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江苏如皋一物业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如皋新闻网 2014-11-03 16:44:59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超一月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给员工发双薪的违法成本。

11月3日获悉,江苏如皋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据悉,2012年1月1日,原告汤某应聘至被告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队长一职,月工资为3000元。虽然从2012年1月起,该物业公司一直为汤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不过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在2013年7月31日,双方在劳动关系解除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汤某将该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该物业公司给付原告汤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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