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区业户未交维修资金 按房屋建筑面积占比分摊费用

物业之家 2011-10-09 17:47

小区电梯坏了,但是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咋办?近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称,业主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电梯维修费。物业服务企业在进行电梯维修时,应向业主公示5项内容。

当前,济南部分住宅小区电梯因故障导致停运,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了解,多数住宅小区电梯由物业服务企业受托管理,专业维保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电梯维修时,应及时向广大业主公示5项内容:物业服务企业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的维修协议或维修合同;电梯维保公司作出的维修方案和预算;用于电梯维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使用情况;业主分摊电梯维修费用的情况;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和结算发票。

那么,修电梯的费用怎么办呢?据悉,住宅小区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业主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相应程序,在当地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的支持下,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时,业主应进行电梯维修费的分摊。业主没有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电梯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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