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物业受质疑 未入住该不该交物管费?
物业管理费收取等问题成为近年来居民投诉的一个热点。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购买新房的居民,反映房子没入住就交了物业管理费。他们问:房子没入住,压根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为何要交物业管理费?记者就此疑问走访了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士。
个案刚交房未入住就交了物管费
市民陈先生去年4月份在万林湖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元旦期间,楼房建好,小区物业通知业主收楼,陈先生也领取了房屋钥匙。领取钥匙时,陈先生被要求一次性缴半年物业管理费,半年过后再按月缴纳。由于陈先生购房已经花费一大笔资金,暂时没有多余的钱给新房装修,因此一家人还是居住在老房子。陈先生算了一笔账,虽然尚未入住,但每个月要给万林湖物业管理处缴将近200元的物业管理费。“虽然觉得有些心疼,但因为大家都要按规定缴这笔钱,也没有想这是否合理。”陈先生颇为无奈。

未入住就缴物业管理费的确让不少业主郁闷
调查9成居民认为收得不合理
对于陈先生所遇到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惠州新开发的小区均为交房即收取物业管理费。记者就此事进行了相关调查,在调查中发现,90%的居民表示,这种做法不合理。
记者在市区江北、麦地、南坛等多个小区进行了抽样调查,被调查的40位业主中,有36位业主表示,对于入伙或交房即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做法,不合理。理由为,毕竟业主并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何服务。
市民杨小姐在接受调查时表示,她前年在市区江北购买了一套房屋,没装修空置了两年,但这两年的物业管理费都被收取了。她发现,其他一些没入住的业主也是这样,每月都自觉交纳了费用,“我压根没产生过公用的水电,但其分摊费用还得交,感觉不合理。”
声音有业主建议没入住交费应优惠
市民姚先生认为,如按照物业所说的,物业提供了公共场所等公共服务,但业主毕竟没入住没有享受到服务,那业主是否可以减少交费?他告诉记者,武汉市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列》就有这样的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你的房屋第一年空置期间,只需缴纳70%的物业管理费,以后都要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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