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法院月均受理百件物业纠纷
物业之家
2013-11-26 15:39
像曹杨、泰山、真如等老公房小区,有的房龄已经几十年了,物业费单价较低,便宜的每平方米只有几角钱,售后公房的收费标准更低。经常发生物业企业运营成本过高、入不敷出,要求提高物业收费,而被业主拒绝的情况。企业迫于资金压力降低服务标准,部分职工服务意识淡薄,产生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例如,物业企业职工自身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安保工作懈怠、保洁工作不到位;怠于行使管理责任导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乱停放、阻挡小区道路,甚至存在消防隐患;有的小区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维修费用、人员成本支出等账目不清,针对业主报修的项目也不及时处理,或者即使处理也没有彻底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居民拒缴物业费的情绪。
高档楼盘由于房屋质量、物业管理水平、业主素质高等因素,涉讼的纠纷很少,每年不超过20件。
针对审判实践中暴露的种种问题,普陀法院不仅制作公布了《2008-2012年度物业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还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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