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13-10-09 16:30:00

商业广场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A、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B、穿黑色皮鞋,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C、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饰品。

D、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

E、制服便服不得混穿,外出时不准穿制服。

2)形象规定:

A、经常检查,保持仪表整洁。

B、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寸,不留长发, 发长不超耳屏,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C、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着装后不准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D、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不准长时间接打电话。

E、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F、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它物品。

G、做到微笑服务,对待商户及来访人员友善、热情,严格遵守公司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的有关规定,上岗前,必须检查衣帽、领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班长应在列队前检查或予以纠正。

H、穿着统一制服时,在本商业广场内行进,严格遵守二人成行,三人以上成列的规定,精神振作,步伐一致,严禁嘻笑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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