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公司收费行为,保证各项收入足额、完整交付公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财会核算部及下属各项目部、办事处等财务、收银人员。
3、职责
1)财务核算部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
2)会计主管负责保管空白票据和票据存根。
3)出纳员或授权收款部门负责票据的领取和开具。
4、程序
1)票据的种类:
成都市其它服务业发票;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定额发票;
自印具名专用收据;
通用收据;
合作单位代收代付发票、收据。
2)票据的取得:
发票由财务部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
具名收据由财务部设计格式,经税务机关批准印刷;
通用收据由财务部根据需要购买;
合作单位委托公司代收款项而提供的票据,由财务部接收管理。
3)票据的使用管理:
①所有款项的收取必须向交款方出具票据,并按票据要素填写齐全,书写清晰,出现大小金额不符或书写差错的,应作废后重新填写,不得在原票据上涂改。
②财务管理中心设制各种票据登记簿,对各种票据的购、领、存进行登记管理,各部门领票人对所领票据的使用、库存负责,用票部门凭已用票据换领新票。
③授权收款的部门,由公司指定专人在财会核算部领取票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院内停车专用”条形章,方能使用。
④开具收据或发票的收入,将款项交财会核算部时,填写公司指定格式的一式三联《收银明细缴款表》,出纳和交款人分别签字,一联退还交款人,一联为财务入账依据,一联为票据保管人员在收回整本票据存根时进行票据核销用;定额票据收入,将款项交财务部时,填写一式二联《定额票据收入缴款单》,出纳和交款人分别签字,一联退还交款人,一联为财务入账依据,票据保管人员凭收回定额票据的存根联进行票据核销。
⑤财务核算部票据保管人应认真核销已使用各种票据,确保各项收款及时、足额上交财务部。
⑥代收款项票据的财务联、存根联由财会核算部会计负责收集,与收款单位结算时,应与票据财务联金额核对相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能办理付款。
⑦受托代付款项,应按与受托单位的约定程序执行。
5、财务监督
1)票据存根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失、销毁。
2)财务核算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用票部门或个人进行检查,填写“票据检查表”。发现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本文来自物管学堂,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