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小区物业出台的“打狗令”引争议

物业之家 2013-06-17 10:00

物业之家讯:6月12日,柳州网友“中二病也要革命”发布微博称,5月28日,小区居民赵先生打死了一只在小区内乱窜的小狗,之后小区业委会和物管小组给予了200元的现金奖励。业委会和物业表示,今后凡是打死小区内无人牵管的狗,都能获得现金奖励。微博中还附上了小区门口贴着该奖励办法的照片。

有人认为太残忍

该微博一经发出,网友纷纷转发和评论。对于这样一种奖励办法,许多网友直呼“太残忍”。

@大叔也矫情:什么动物都有生存的权利,谁给你剥夺狗生命的权利?

@南宁流浪猫狗救助小站:没有看管好动物是主人不对,可严厉责罚。但见无主狗就打死,这样野蛮落后的行径绝不提倡!

给狗套绳非难事

但也有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支持,他们认为,主人出门时给狗狗套上绳索并非难事,这对于小区居民和路上行人的安全也更有保障。

桃桃丸:我觉得规定蛮好,虽然狗是无辜的,但是主人总要负责吧。现实的情况就是很多养狗的人不自觉,逼着小区出这种恶法。

幼稚园姐姐:有多少新闻是关于路人被狗狗咬了,但找不到主人的。想想现在你走路上,是不是一分钟路程就有一只不牵绳的狗狗?如果你运气不好,就很有可能被咬了,那是不是只能骂自己活该,谁让自己要出门的,自己命贱啊!本来这种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您给自己的狗狗牵个绳,这个很难吗?

出于无奈的规定

记者来到了张贴该奖励办法的柳州市西江路柳州特种汽车厂宿舍区。这则奖励办法仍张贴在小区门口,十分显眼。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谢先生表示,之所以想出这样的奖励办法,业委会和物业也是出于无奈,“本来小区内就禁止养狗,规定写得清楚明白,但就是有人不管小区其他居民的意见,执意要养狗”。

在小区大门处,记者看到《柳州特种汽车厂宿舍区管理规定》被贴在明显的位置,其中第12条写明:“不准在宿舍区内放养狗(含遛狗)。”

谢先生说,前一段时间小区内,就因为养狗问题差点发生事故。5月28日凌晨2时,一条黑色的小狗将主人咬伤后在小区内乱窜,并不停地嚎叫,惹得小区居民人心惶惶。出于安全考虑,小区居民赵先生便将这只小狗打死了。对于赵的行为,业委会特别奖励200元。

谢先生表示,出此奖励办法就是要遏止小区内的养狗之风,“劝也劝不听,只好拿出点实际措施。别人打狗出力,我们就出钱。养狗就要看好,不看好放出来乱窜,被打死了那只能怪主人没尽到责任”。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