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和业主不再是"冤家"
家家景园社区是一个以纯物业小区为主的新建社区,辖区内共有住宅小区13个,分别入驻了9家物业公司。“社区成立后,最让我头疼的就是纷至沓来的物业纠纷。有时一整天就在办公室调解住户和物业公司间的纠纷,时间花了,但收效甚微。”社区负责人李莉告诉记者。
同样,居民李阿姨也是怨声载道,“业主们花钱就是想买个称心服务,可没想到物业公司干事太不靠谱,服务意识也不好,干事拖拖拉拉。”
对此,凤凰城二期的物业办陈主任也有一肚子苦水,“小区内有的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不是很高,有的居民家里停水、停电完全是因自己没有按时缴纳费用,可他们却全都把责任推给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说到底,利益是核心。比如,小区内收取了停车费,费用是不是应当全部返还给业主?”李莉举例说,小区公用部分属于全体业主,若是因外来人员停车收取了费用,理论上应当属于业主。但物业公司认为,自己雇佣了保安,应当收取部分管理费。
“时间长了,我感到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需要一个对话平台。”李莉说,很多事情根本没必要告到法庭,只要事先做好工作,其实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随后,在区住建局物业科的指导下,社区物管联席会应运而生。据介绍,物管联席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居民代表、片警、社区、律师、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等共同参加。业主遇到物业纠纷,即可向物管联席会发出求助信号。
物管联席会每月6日召开一次集中会议。对于各类物管事件,社区都会约请相关联席会成员,以开现场会的方式,解决问题。“物管联席会议刚一召开,就受到了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注。”社区一负责人感慨道,每次开会都是座无虚席,有的业主还向单位请假参加会议。同时,9家物业公司每次都会派负责人与各位业主真诚沟通,与业主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进入雨季以来,很多居民反映房屋漏水问题。“这个问题被提交到物管联席会后,区住建局物业科的同志现场进行政策普及,讲解启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条件和方法,参会律师代表也从法律层面给居民提出了建议。”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一来,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都能够明白漏水问题中的权责范围,维权办事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双方就能相互谅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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